你好,这一次呢我们讲另一个休谟问题 这个呢和康德原则
这个呢我们前面呢休谟问题呢
是归纳能否得出普遍必然的结论
这个休谟问题呢是从"是"怎么样
能否推出"应该"怎么样 从一个事实性陈述能不能推出一个伦理性判断
在《人性论》中
休谟提出一个重要问题,即"是"与"应该"的关系问题
主要涉及伦理学和道德科学,也被称为 "休谟问题"。
但与另一个更为著名的"休谟问题"不同
后者重点关注因果性的根据和归纳推理的有效性 主要涉及认识论和知识论。
对于"是"与"应该"问题 有三种强度不同的的解读
第一,它主要在质疑能否以及如何
从"是"怎么样推出"应该"怎么样,若能推出
其理由和根据是什么?休谟呢似乎得出了否定性的结论
他说呢,大概是这样:"应该"呢 表达一种不同于"是"的新关系
从"是"怎么样到"应该"怎么样是一种极其重要的转变
对这一转变呢必须给予理性的说明
但这一转变呢似乎并未得到
也不可能得到理性的说明 休谟呢的否定性结论
被有的学者叫做"休谟法则",即"是"不能推出"应该"
第二,由 于"是"呢主要用于描述事实的命题
而"应该"呢主要用于表达规定和规范的命题
故"是"与"应该"的关系就是"事实"与"规定"和"规范"的关系
由于"规定"和"规范"都牵涉到"价值评价" 也可以把它们简称为"价值"。
于是 可以把"是"与"应该"的关系进一步抽象为"事实"与"价值"的关系
更精确地说,是"事实命题"和"价值命题"的关系 事实命题与外部对象有关
具有确定的真值:真或者假 价值命题所刻画的对象是什么?它们有确定的真值吗?
价值命题与事实命题之间,价值命题相互之间 是否有像"蕴涵"、
"推出" 这样的逻辑关系?如果有或者没有
其理由和根据是什么?这是这样,对于"是"和"应该"
的问题的第三个解读,更进一步地说,"是——应该"问题 所质疑的是价值命题的来源和基础
很明显,我们拥有为真的自然科学命题,具有自然科学知识
我们是否也同样拥有为真的价值命题 或具有伦理学知识?由于价值命题
是价值科学(如伦理学和道德科学)的核心构成部分 于是,"是——应该"问题
就是在质疑价值科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仿效康德的问题"先验综合判断如何可能?"
我们也可以说,休谟是在质疑和追问"价值科学如何可能?"
应该说 这三种解读是依次递进的
第一种解读最合乎休谟的本意 后两种是对休谟原意的引申和发挥
但我认为仍在"合理引申"的 范围内,因为《人性论》的目的之一
就是要把关于人的科学建立在牢固的基础之上 特别是建立在经验和观察的基础上
所以,休谟所关注的是关于人的科学的来源和基础问题
也可以说是其合理性或有效性问题
这是这个"休谟问题"
"是"与"应该"问题,那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呢?
我们在这里没法讨论,也不是我们悖论研究的,但是提出这个问题吧,还是
你知道有这个问题 对这个问题进行思考还是很重要的。
这个康德原则 就是从"应该"推出"能够",从应该怎么样推出能够怎么样
列举某些
就是有一些逻辑呀,逻辑系统叫道义逻辑,它研究应该、 允许、
禁止 这样的规范性,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等等,这样的
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 以及相应命题之间的推理关系。
好,道义逻辑里面呢有这样的定理 那是 T1,有一个定理是,必然
p 推出应该 p 不可能 p 推出禁止 p
应该 p 呢推出可能 p,可能
p 这是这样的,其中呢第三个原则 是与康德的伦理学观念相联系的
因此被称为康德原则,就是应该 p 推出可能 p
好,你看啊,我们引用康德的原文 康德指出:"纯粹几何学
拥有一些作为实践命题的公设,但它们所包含的无非是这一预设
即假如我们被要求应当做某事 我们就能够做某事,……这就是一些从属于意志的
某种或然条件之,或然条件之下的实践规则
这条实践规则是无条件的,因为,因而是被先天地表象为
定言的实践命题的,意志因而
就绝对地和直接地(……)在客观上 被规定了。
"你看啊,这个呢 纯粹几何学拥有一些作为实践命题的公设
其中的一个公设嘛,就是假如我们被要求应该,应当做某事 我们就能够做某事。
好,那呢 这个意思就是,一个人只有做
自己能够做的事情的义务 没有做自己不能做的事情的义务
啊,应该做某事那就能够做某事
反过来说,如果你不能做某事,那你就不该做某事
所以呢,一个人呢,只有做 自己能够做的事情的义务,没有做自己不能做的事情的义务
但这样的说法在直觉上成立吗?
如果你不能做某事,那你就不该做某事
你只有能够做某事,你才应当做某事 这在直觉上成立吗?
至少可以找到反例 这个呢这一方面取决于如何理解"能够"
"能够"是什么意思呀?"能够"有強烈不同的意义,逻辑的可能性
逻辑的可能性,那就是不自相矛盾的 都是逻辑可能的。
经验的可能性 这个难以定义,就是我们
感觉经验,认知经验里面的那种可能性。
技术的可能性 那个你就可以从技术上有可能把它实现出来
个人的可能性,对你个人来说这件事情是可以做的 可能做到的,可能做到。
在这些可能性中 个人的可能性最强,它蕴涵既然你个人
能够做得到,那技术上也能做到,那
经验上也能做到,逻辑上更能做到,逻辑上更能做到。
那 一个人只有他能够做某事他才应当做某事 如果他不能做某事,他就不应当做某事
这里的能够呢,如果你把它理解为逻辑可能性,那太弱了!
这个这个,一个人应该做他逻辑上
可能做的事情,这个这个,那等于没说,那个那个 这个太弱。
这个,如果你把它理解为 个人的可能性,凭借他的个人的能力、
个人的力量等等等等来、 来做的 那呢,这个人这就这样,凡一个人应该做的
都是利用他自己的能力力量能够做的
能够做的,那当我们把康德原则理解为这种
最强的形式的时候,它可能就不再成立了 这个那你比如,我们、
我们问吧 一个人应该做某事,一个人应该做的
都是他利用自己的力量,能够做的、 能够做的
那想,你看啊,一个人 借了他朋友的钱,这个
去炒股、 去炒股,然后呢
赔得个一塌糊涂,把所有本钱都赔光了 并且呢,把家里的所有的值钱的东西
也都赔光了,甚至把他房子都抵押出去了
他现在就几乎就是一无所有,除了他的命一条以外 他就是一无所有。
好 那当然是他没有能力还他朋友的钱
那他应该还他朋友的钱吗?
啊?他应不应该还他朋友的钱?那显然还是应该的
还是应该的,这个所以 你这个、
你把康德原则理解为 这个凡是能够做的、
凡是应该做的都能够做 那凡是不能做的就不该做,你把它理解为
个人能力方面的,这个这个能够呢
这个原则肯定不成立、 肯定不成立,一个人在很多的情况下
应该做他在当时的条件下
没有能力做的事情,没有能力做的事情。
这个呢 他欠债他就应该还钱
不管他现在有没有能力还钱 但是道义上应该、 道义上应该
道义上应该,所以这个称应该称能够 能够是什么意思啊?能够是什么意思?
这个要如果把它理解为个人意义的能够呢 这个很有问题、
很有问题,这个呢 实际上,不光这个康德原则定理三有问题
实际上呢,定理一 也就有问题,也、
也有问题,不可能的命题 就是禁止去做的事
不可能的事就是禁止做的事,那一个人假如
他试图去做某些不可能的事情
难道他还犯有某种道德上的罪过吗?
他还有、 犯有某种法律上的罪过吗?
你比如一个人他试图造一个,台永动机
一个人试图画圆的方
圆的方,难道他犯有
道德法律上的过错吗?我们一般不认,不这么认为
所以,这个呢我们只是说 他
stupid,他做不可能做的事情呢,stupid
比较愚蠢,并且还有,有些事情呢 一开始我们它本质上不可能
但我们一开始不知道不可能、 它不可能,然后呢我们去尝试去做它 通过不断地做、
不断地做,我们后来才知道,这件事情不是 这个这个,不断地做不断地做,不断地失败不断地失败
然后不断地失败,然后在经过无数次失败之后我们才逐渐认识到
这件事情不是因为能力不够,而是就根本不可能完成
那这个时候,他难道怀有某种这个呢,道德的罪过吗? 法律的罪过吗?没有。
实际上 那个不可能呢被认知到,就是因为他的不断尝试 才认知到的。
所以,所以 道德概念,道德概念
与另一些模态概念之间
究竟是什么关系?你比如道德概念 应该允许、
禁止和 模态概念必然、 可能、
不可能究竟是什么关系? 值得认真地、
仔细地推敲 然后给出一个比较确定的、
明确的答案 这就是刚,康德原则给我们的意义吧,它提出了问题
我们需要探讨,我现在这里也没有答案。
好 这一讲呢,就到这里